又是电焊!2起事故3人死亡,电焊事故何时休?
近年来,在生产作业和建筑拆除、维修工程中,焊割作业日益频繁,因违规电焊作业引发的火灾事故频频发生。
案例一
6月21日20许,陕西西安南大街建设银行大楼起火,现场火光冲天并伴有大量黑烟。
2018年6月21日20时08分,西安119指挥中心接警称:南大街建设银行发生火灾。现场为西安市南大街建设银行门口搭建的脚手架发生火灾,过火面积近300平方米。经初步了解,起火原因系大楼外立面维修电焊作业引起。
据中国建设银行陕西省分行22日发布通告称,南大街支行营业大楼外立面施工队施工脚手架发生火灾,现场发现的1名被困员工经抢救无效离世,死者系建设银行职工吴某某(男,42岁)。
案例二
2018年5月24日,湖北荆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生一起闪爆事故,2人死亡。
一、事故基本情况
2018年5月24日8时40分,位于襄阳市襄城经济开发区的湖北荆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洪生物公司”)丙烯醛车间冷冻盐水管道焊接过程中,盐水槽发生闪爆,承包商襄阳兴安特动力设备安装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安特动力设备公司”)2名员工受伤送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10时左右死亡。
据初步分析,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焊接施工时焊渣掉入盐水槽(据荆洪生物公司事故后对盐水槽中溶液取样检测分析,有机物数量值为10000mgO2/L,经色谱分析检测,其中含有除氯化钙外的乙醇等有机物成分)Φ60cm圆孔内遇浓度达到爆炸极限的可燃气体发生闪爆。
二、事故暴露出的问题
经初步调查,事故暴露出荆洪生物公司和兴安特动力设备公司安全风险管控缺失、专业管理缺位、特殊作业管理流于形式、违规违章严重等突出问题:
一是安全风险意识差、能力不足,安全风险辨识存在盲区。
荆洪生物公司工业废水因环保不能外排,集中在盐水槽旁边的深井中,企业违规用工业废水补充氯化钙水溶液损耗,工业废水中有机物挥发集聚盐水槽顶部,公司未对该场所进行风险有害辨识,留下安全隐患。
二是特殊作业管理不到位。
荆洪生物公司动火作业票中动火地址有涂改的地方,签发时对未经培训的人员把关不严,事故发生时作业票证上的现场监护人员不在岗位。
三是安全管理混乱。
荆洪生物公司厂区保卫登记不严,未经培训人员(死亡者之一)能够随意进入生产厂区。
四是对承包商管理不到位。
荆洪生物公司未按安全协议约定检查督促施工方安全生产工作,未要求承包商提供合同约定需备案的施工安全方案,更未对方案进行审查把关。对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存在缺陷,对承包商现场施工管理为一周检查巡查一次,且事发前几分钟该公司总工程师在厂区巡查时发现施工方变更动火作业地点未制止。
五是安全教育培训流于形式,荆洪生物公司提供的对承包商人员培训教案无针对性。
三、有关要求(略)
湖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6月15日
电焊事故何时休?
电焊引发的典型火灾案例实在是太多了。例如,两起震惊中外的电焊事故。
①“11·15”上海静安区高层住宅大火(死亡58人),事故原因是由无证电焊工违章操作引起的;
②再如“12·25”洛阳东都商厦特大火灾(死亡309人),事故原因是电焊工无证作业,无防护作业……
还有很多同类事故,让人痛心。事故的教训是极其深刻的,我们必须要吸取事故教训,警钟长鸣。
电焊怎么引起火灾?(技术方面)
✔ 飞散的火花、熔融金属和熔渣的颗粒,燃着 焊接处附近的易燃物、可燃气体引起火灾。
✔ 电焊机的软线长期拖,使绝缘破坏发生短路而起火,或电焊回线乱搭乱放,造成火灾。
✔ 电焊机本身电源线绝缘损坏短路发热引火灾。
电焊怎么引起火灾?(管理方面)
✔ 电焊作业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缺乏必备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增加了火灾风险,尤其在城市建筑工程现场,易燃可燃材料多,火灾时燃烧猛烈、蔓延迅速,并伴有大量有毒气体,极易造成人员中毒或窒息死亡,造成恶劣影响。
✔ 未依法申报备案、违规转包、无证上岗、野蛮作业等情形普遍存在。这暴露了法律法规不完善、工程层层转包、特种行业监管乏力等诸多问题。例如,一些建设单位将建筑拆除工程一包了之,对现场安全放任自流、不闻不问;施工承包方落实安全责任不力,安全措施严重不到位,不对现场安全实施管理,随意转包、分包工程;施工现场动火人员无持证上岗,动火作业前不履行审批手续等情况屡屡发生。
✔ 门槛低、设备便宜,有的人自行购买一套电焊设备,就从事电焊作业。虽然相关部门对电焊工持证上岗有严格要求,但一些施工单位为了节省成本,或经层层转包之后,对电焊工是否有证并不在意。由于电焊工流动速度快、无固定单位,监管部门难以对其实施资质许可,也难以实施有效管理。
电焊事故何时休?
1、电焊工(从业人员):“无知者无畏”!其实大部分从业人员都是老实本分的民工,他们也并不是故意导致事故发生,而是根本就不知道电焊作业存在的风险和技术防范措施,只是一味地干活挣钱,苦干蛮干。在雇主面前,为了多接活,还会极力掩盖自己技术技能上的缺陷。如此一来,不懂技术、不懂安全的人却在从事技术性和风险性都比较高的工作,不出事故是偶然,出事故才是必然!
2、雇主(用人单位):不论是建筑施工单位这些大雇主,还是路边门店这些小雇主,他们的目的性很强,这个活你给我干了,怎么干我不管,干完给钱,干不完不给钱。同等条件下,谁的报价低让谁干。雇主这样想,这样做,在经济社会,表面看来没有错,还比较符合经济社会规律,但实际上,雇主们是丢掉了安全责任,或者说,他们根本就不知道他们要承担哪些安全责任。
3、政府机构:表面上看,要法律有法律,要标准有标准,制度建设十分健全,是不是下个通知发个令,要求你怎么怎么弄,这些看起来都非常到位。但实际上,这些通知、令能执行到哪一层级?社区、街道、商场等这些经常发生电焊作业的场所,知不知道法律,清不清楚标准,明不明白要求?恐怕没人能说得明白。
安全生产法明确要求: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每个人都是安全生产链条中的一环,任何一环出现问题,都可能导致事故发生。
习近平总书记说,要像从严治党一样从严治安。
从严治安,首先就要依法治安。依法治安,首先要知道法律法规对安全生产的相关要求。在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安全意识、法律意识淡薄,安全管理混乱等问题普遍存在的今天,我们谈从严治安,任重而道远。需要政府机构、用人单位、从业人员以及全社会都行动起来,增强思想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技术技能,掌握应急处置本领,才能有效遏制此类事故频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