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中润新能源15万吨/年(一期5万吨/年)聚甲氧基二甲醚项目安
陕西中润新能源15万吨/年(一期5万吨/年)聚甲氧基二甲醚项目安全预评价审查顺利通过
2017年12月30日,韩城市安监局组织相关安全技术人员组成专家组,在韩城市银河大酒店对我公司15万吨/年(一期5万吨/年)聚甲氧基二甲醚(DMMn)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进行了会议审查,参加会议的有韩城市安监局、陕西省化工行业专家、DMMn项目部人员以及安评单位相关人员,共计20余人。
会上,专家组听取了我公司对建设项目概况的介绍以及安评单位对《15万吨/年(一期5万吨/年)聚甲氧基二甲醚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的汇报,专家组对我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查,实地踏勘了建设项目现场,经过充分讨论形成以下审查意见:
一是我公司(建设单位)提交的企业营业执照、《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资料基本符合国家安监总局45号令和陕西省政府令125号关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的要求;二是《安全预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概况、项目选址及平面布置、主要工艺流程、主要原辅材料、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等介绍比较清楚,对建设项目生产及储存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辨识清楚,评价内容比较全面,评价程序正确,基本符合《安全预评价导则》内容要求;三是项目选址和总平面布局基本符合《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标准要求。
专家组同意该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通过审查,此次15万吨/年(一期5万吨/年)聚甲氧基二甲醚(DMMn)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审查通过后,我公司与安全评价单位将尽快整改专家组提出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补充完善安全预评价报告审查申请资料,争取早日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