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接触有毒有害、腐蚀性物体时,不戴防护手套,不穿专用防护服。4.进入生产现场不戴安全帽或不系紧帽带,将安全帽当凳子使用。5.危险作业时不按规定穿戴、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工器具。6.新进人员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且未经安全考试或考试不合格的人员上岗。7.未办理各种安全作业证、填写内容不符合要求或事后补证、涂改而作业。9.未办理电气操作票、填写内容不符或事后补票的重要操作(拉合开关、刀闸等)。10.安全作业证超过作业时间而未办理延期手续或未按时进行分析。11.无证操作特种设备(叉车、起重机械、压力容器、焊接、充装气瓶等)。12.检修负责人未对人员落实安全注意事项和安全措施而作业。13.检修设备或管道时未置换合格或未加设盲板而作业。17.起重、拖动设备在尖锐棱角处穿套绳索不加垫块,起吊设备前未检查起重设备的制动装置。18.在起重作业吊物下人员停留、通过、歪拉斜吊或吊物上站人。21.非电工人员从事电气作业,乱拉、乱接、乱拆电源线。22.未使用带地线的插头插座,使用电动工具不戴绝缘手套和垫绝缘垫。23.无人监护或监护人未下达操作令,自行进行操作。25.灭火器使用后未与安环科联系更换;或私自按下消防手动报警按钮。26.用湿布抹布擦试带电设备、运行设备的转动部位。28.擦洗、清扫运行中的转动设备或私自移动防护罩、遮栏。30.上班玩手机、窜岗、看闲书、打盹、睡岗等干与工作无关的事。33.进入生产现场未穿工作服、披长发、穿高跟鞋、短裤、裙子等。34.车辆进入生产区无人带领、超速行驶、客货混装或超载运物。35.DCS操作人员未经许可擅自解除联锁且未按要求办理审批手续。43.在机器运行中或润滑转动部位清理、擦拭,在机器转动时装折或校正皮带。44.高处作业不使用工具袋,上下取物不用绳索,随意上下抛物及工具。45.对领导安排布置的工作只是一味服从,而不考虑安全措施是否完备。51.进入粉尘场所作业及在有粉尘的地方工作不带防护口罩。55.焊接切割工作前,未清理周围易燃物,工作结束后,未检查清理遗留物。56.凭老经验、怕麻烦、图省事,不按照规程规定工作。